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
- 百富宝讲堂:灵活用工改变企业用工模式
- 最新!八家公司获上海市委托代征个税资
- 灵活用工“驶入”快车道
- 第二批!海南又取消30多张委托代征征资
- “零工经济”和“灵活用工”,你了解吗
- 二季度,灵活用工需求增长超76%
- 两周内,海南20多张委托代征资质被取缔
- 灵活用工平台风控注意了:这些行业不适
- 企业用工选择首选“灵活用工”
- 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使用“灵活用工”
联系我们
邮箱:dzy@baipos.cn
手机:13167027871
电话:18857977880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天华信息科技园4号楼
行业动态
灵活用工再迎利好 取消参保户籍地限制
作者:百富宝 发布时间:2020-06-12 10:11点击:
近日,辽宁省发布《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统一养老保险政策的若干意见》,意见围绕参保范围、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基本养老金计发和调整、丧葬抚恤待遇、个人账户管理、转移接续等提出19条政策措施。其中,有关社保参保取消户籍地限制和参保基数的确定,让灵活用工行业再迎利好。具体详情如下:
取消参保户籍限制: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我省户籍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自愿在注册地、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省外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居住证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确定六个档:
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200%、300%七个档次中自愿选择。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我省户籍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自愿在注册地、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省外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居住证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确定六个档:
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200%、300%七个档次中自愿选择。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 上一篇:灵活用工市场分析 如何进行薪酬结算管理
- 下一篇:“灵活用工”落地场景
新闻资讯
-
2020-09-16最新!八家公司获上海市委托代征个税资
-
2020-09-14灵活用工“驶入”快车道
-
2020-09-10第二批!海南又取消30多张委托代征征资
-
2020-09-09“零工经济”和“灵活用工”,你了解吗
-
2020-09-08二季度,灵活用工需求增长超76%
-
2020-09-07两周内,海南20多张委托代征资质被取缔
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