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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最新政策通知《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节选

作者:国家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0-07-15 14:30点击:
    今天,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其中有部分内容涉及到“灵活用工”,小编从中摘录部分内容分享给大家:
《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节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先后出台实施“互联网+”行动和大数据战略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快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数字经济助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增强了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特别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数字经济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探索线上服务新模式,激活消费新市场(部分节选)
    鼓励发展便捷化线上办公。打造“随时随地”的在线办公环境,在部分行业领域形成对线下模式的常态化补充。支持远程办公应用推广和安全可靠的线上办公工具研发,满足日常性多方协同工作、异地协同办公需求,有效支撑工作效率提升、业务协同模式创新和业务组织方式变革。推动完善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数字应用的基础设施,为在线办公提供有效支撑。(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商务部、国家保密局、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壮大实体经济新动能(部分节选)
    大力发展众包、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新模式。(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牵头,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步伐。助力降低数字化转型难度,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业务发展模式,提升企业发展活力。
三、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开辟消费和就业新空间(部分节选)
    强化灵活就业劳动权益保障,探索多点执业。探索适应跨平台、多雇主间灵活就业的权益保障、社会保障等政策。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权益保护、保费缴纳、薪酬等政策制度,明确平台企业在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的相应责任,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报酬权、休息权和职业安全,明确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探索完善与个人职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教育等行业多点执业新模式。结合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建立灵活就业、“共享用工”服务平台,提供线上职业培训、灵活就业供需对接等就业服务。推进失业保险金的线上便利化申领,方便群众办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培育发展共享经济新业态,创造生产要素供给新方式(部分节选)
    健全完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生产资料管理新制度。取消各种不合理的限制,畅通共享经济合作机制,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法人主体生产资料共享。各类企业作为平等独立的市场主体,按市场化原则、商业化方式自主推进生产资料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构建数据要素有序流通、高效利用的新机制。依托国家数据共享和开放平台体系,推动人口、交通、通信、卫生健康等公共数据资源安全共享开放。,在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基础上,健全适应数据要素特点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从问题出发深化改革、加强制度供给,更有效发挥数字化创新对实体经济提质增效的带动作用,推动“互联网+”和大数据、平台经济等迈向新阶段。以重大项目为抓手创造新的需求,培育新的就业形态,带动多元投资,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推动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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