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富宝灵活用工平台—专注于通过互联网提供灵活用工结算服务

常见问题

灵活用工概念

作者:百富宝 发布时间:2020-06-02 13:52点击:
 灵活用工包含哪些形式?在我国尚无定论。以往在讨论灵活用工问题时,通常将灵活用工与传统的全日制用工形式相区分,认为灵活用工包括劳务派遣、劳务外包、非全日制用工、兼职、实习生等。而在疫情环境下,出现了一些新的灵活用工方式,如缩短工时、居家办公、轮岗轮休、共享员工等。
  灵活用工不仅是一种应急措施,更是未来的用工趋势。灵活用工的概念不应过于局限,凡是能够及时的应对企业生产方案调整,有效为企业减负的用工形式,均可以称之为灵活用工。本文将基于这一观点,重点分析在疫情期间能够有效缓解企业压力的用工措施,并分析其优缺点及法律风险与企业实操要点。
灵活用工的实操要点
  灵活用工方式存在的法律风险:与本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如共享用工、劳务派遣、劳务外包、非全日制用工等,采用签订短期借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等方式解决用工问题的方式。
  加强用工管理,一些灵活用工方式会产生用人主体和用工主体错位、员工对岗位要求与用工单位制度不了解的情况。因此,企业不单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必要条款,也要在工作当中加强员工管理。
  (1)对自由职业者进行必要的安全和技能培训,必要时还可以给自由职业者购买保险。
  (2)发放合规的防护工具和办公用品,为自由职业者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3)按照规章制度,计费标准,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发放生产经营所得。
  灵活用工的最终目的是为企业减负,节省企业用工成本。因此,在采用灵活用工方式时,应遵照法律规法的规定进行,没有明确规定的,应尽量采取与员工协商,通过民主程序等方式,按照企业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管理。从而达到通过灵活用工提高自身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在劳动用工方面保障企业平稳运营。
新闻资讯
相关产品